主要职能:
(一)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保证中央、市委的部署和决策在政法部门的贯彻实施。
(二)研究和处理政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一定时间内的政法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并督促贯彻实施。
(三)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四)检查监督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五)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六)研究和制定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政策及实施方案,供市委、市政府决策。组织、协调各县区、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七)组织推动全市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八)指导和推动政法部门党的建设,研究制定加强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政法队伍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干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系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
(九)指导各县、区委政法委(综治办)的工作
(十)完成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和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目前,漯河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设有办公室、政治部、宣传科、执法监督督查科、综治秘书科、综治指导科及其它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