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初的一天上午,舞阳县检察院民行科一如既往的忙碌着,忽然一男子怒气冲冲的推开门了,嚷着:“你们管不管,人家夫妻俩要离婚,法院却把我的车扣押了!”民行科科长立即起身让坐,并对申诉人王某进行劝解安抚,等王某平静下来后,才弄清了来龙去脉。
原来,谢某和魏某婚后感情不和,一直闹着要离婚,二人还对孩子扶养和共同财产如何解决签订了离婚协议书,虽然离婚协议书都签好了,却一直共同生活没有办理离婚手续,这期间,谢某把离婚协议书上分给魏某的面包车卖给了不知情的王某,魏某知道面包车被卖以后,诉请法院要求离婚并按离婚协议分割财产,法院便判决俩人离婚,并按离婚协议将财产进行了分割。法院执行局一纸裁定便将王某正在运营的面包车扣押。
“为了买这辆车,我卖了家里的粮食,在银行使的有贷款,一家人都靠这辆车生活,可现在…”王某哽咽着说。
听民生、解民忧、申民冤是舞阳县检察院的执法理念。受理王某的申诉后,民行科立即展开调查,调阅法院卷宗,询问谢某、王某及买车时的相关知情人,很快查明:谢某隐瞒事实真相,将面包车卖给了善意第三人王某,法院已将属于王某所有的面包车作为谢某与魏某的共同财产分割给魏某,并裁定扣押该诉争面包车。
案情真相大白,舞阳县检察院民行科立即向法院执行局发出中止执行裁定建议书,并同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很快做出回应,中止了扣押面包车的裁定,归还给了王某。日前,法院进行了再审,将案件进行了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