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适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审判方法
投稿单位: 编辑: 发布日期:2015-10-09 18:23
该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人数由2006年的32件、46人增长到2008年59件97人,年均增长20%左右。为更好的审理此类案件,使未成年被告人的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该院在审判中适用以下方法:
一是根据案件的类型、被告人的具体情况,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结合未成年被告人的具体情况及将来社区矫正管理等问题,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未成年案件,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
二是实行未成年人犯罪调查报告制度。深入调查未成年被告人的行为表现、学习成长状况、家长监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并作为对未成年人被告人量刑的重要参考,使“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得到充分贯彻落实。
三是引入心理矫治、心理关怀,解开未成年人的“心结”。选派具备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审判员主审此类案件,或邀请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人民陪审员参审,结合未成年人被告人的情况进行心理辅导、心理健康教育。
四是改造审理未成年人案件专用法庭,营造温馨和谐的审判氛围。设置圆桌形审判台,营造温馨和谐氛围,消除未成年被告人的紧张、恐惧心理,有助于法官与未成年被告人、法定代理人深入沟通。
编辑:张红亮 上稿:郾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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