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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道德准则 规范队伍建设
投稿单位:  编辑:  发布日期:2015-10-09 18:23

俗话说,“百行德为首”。作为代表人民群众行使独立司法权的法官队伍,应该在其履行职务活动中遵循严谨的道德规范,通过道德素质的提高,树立社会各界广泛认同的司法权威。

新时期的法官应当忠诚。法官首先要忠实于国家和人民。司法权是国家和人民赋予的,因此,法官必须无条件地忠实于国家和人民,成为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实践者和维护者。其次,法官要忠实于法律。“法官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法官办案只能服从于宪法和法律,不能受任何来自法律之外的影响,确保法官真正具有独立的审判权。再次,法官要忠实于职守。法官担负着裁判人间是非曲直的重大职责,时时、处处、事事都应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如果因工作疏忽,办出错案,就会破坏社会的安定与团结。

新时期的法官应当公正。“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我们在继续强调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的同时,还应该进一步重视执行公正,进一步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到严格执行,使当事人的权利得以完全实现,将公正的判决变为现实。如果执行不公或是案件得不到及时、有效执行,司法公正就会失去依托,法律的权威性就会大打折扣。

新时期的法官应当廉洁。“公生明,廉生威”。公正与廉洁从来就是联系在一起,从一定意义上讲,没有廉洁就没有公正。作为法官,既然选择了这个职业,就要不怕清贫,就要耐得住寂寞,做到不该吃的不吃,不该要的不要,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乐于做一名为人民服务的“苦行僧”,从思想深处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的道德防线。

新时期的法官应当文明。法律本身属于政治文明的范畴,文明执法是法律本质的必然要求。当前,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还有一些不够满意的地方,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部分法官执法不文明。因此,必须要大力培养法官的文明服务意识,着重解决对当事人态度“冷、横、硬、烦”问题,在司法活动中做到衣着规范、语言得体、举止端庄、服务热情,以文明礼貌的执法形象,去实践“德化于社会”的要求。



编辑:张伟丽  上稿:郾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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