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召陵区检察院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同时,紧持“四前工作法”,念好“真、实、诚、助”四字经,做好涉检信访工作。
一是信访观念形成走在工作前。狠抓信访观念的形成,通过完善考评制度,强化全员责任,形成涉检信访工作做事有人上,出事有人管,管则必管好的工作局面。
二是信访隐患消除走在防控前。通过建立案件质量保障监督机制,提高案件质量,消除信访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
三是信访苗头防控走在调处前。通过建立案件信访风险评估、收集等制度,力争使信访苗头不向信访事件转化。
四是信访事件调处走在激化前。通过落实首办责任制、信访救助机制等,实现信访案件小事不出院,大事不出区的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