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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故意伤害案件高发的原因及对策
投稿单位:  编辑:  发布日期:2015-10-08 18:46

近两年故意伤害案件高发的原因及对策

           故意伤害案件是检察机关经常办理的刑事犯罪案件,该类案件直接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严重影响着社会稳定。2007年以来,源汇区检察院共办理故意伤害案件49件65人,占案件总数的40%,所占比例在整个案件中较高。其特点、原因如下:

    一、故意伤害案件的特点

    1、男性犯罪率高,青壮年是此类案件的高发人群。在所统计的65名犯罪嫌疑人中,只有2名是女性,其余均为男性,并且年龄集中在2030岁之间,占80%,20岁以下仅为3人,最小的为18岁。

    2、故意伤害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以轻伤居多,占到90%以上,重伤及致人死亡的案件占到10%。

    3、犯罪嫌疑人文化水平较低。基本上以初中以下为主,其余为小学文化和文盲。

    4、犯罪嫌疑人中农民或无业人员比例较大,农民犯罪率较高,占75%以上。

5、多人参与犯罪且致人死亡的故意伤害案件增多。仅2009年上半年,源汇区检察院就办理了4件这样的案件,涉案人数最多的达8人。

二、故意伤害案件多发的原因

通过调查分析,发现故意伤害案件的案发原因由原来的单一性转变为多样性,主要有以下几点:

1、酒后因琐事或无理取闹对他人实施了故意伤害的行为。酒后犯罪一直是故意伤害案件高发的原因。犯罪嫌疑人在酒精的刺激下,逞一时之勇,对他人造成了伤害。令人可笑的是,60%以上的嫌疑人在酒醒以后对自己的行为几乎是没有什么印象,源汇区院近两年所办理的故意伤害案件中,这类案件占到50%以上。如犯罪嫌疑人赵某酒后见受害人罗某因饭钱和其朋友发生争执,遂上前将罗某从屋内摔到屋外,造成罗某轻伤。

2、邻里关系处理不当,引起纠纷,继而导致故意伤害的行为发生。因占地、采光、个人恩怨等原因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也是案件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如犯罪嫌疑人陈某以受害人叶某盖房时占到自己菜地为由,和叶某发生口角后进行厮打,将叶某打为轻伤。

3、法律意识不强,文化素质较低。在进行调查分析时发现,近两年来出租车司机的发案率较高。在49起案件中,这类案件就有6件。这6个案件的共性就是出租车司机均为替人开车的20多岁且年轻气盛的青壮年,文化素质不高,平时又不注重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的学习,一旦和乘客或他人发生摩擦,就利用车载电台、窜联老乡等方式,纠集数十人甚至上百人,随意对他人进行殴打。如犯罪嫌疑人李某,因出租车费和乘客发生争执后,李某纠集其老乡,三人对受害人进行殴打,造成受害人轻伤。

4、个人素质低,逞强意识强,再加上一些不良文化的影响。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大量的文化作品,包括一些网络游戏都充斥着暴力及不健康的东西;再加上一些青少年下学时间早,个人素质不高,接受新生事物较快,辨别是非的能力不强,办事讲哥们义气、江湖义气,这些也容易造成故意伤害案件的发生。如犯罪嫌疑人邱某、闫某、刘某故意伤害一案中,受害人班某和王某发生矛盾,犯罪嫌疑人闫某主动为王某帮忙,纠集邱某和刘某等人,在一恋歌房门口,对受害人一方进行殴打,结果造成对方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

5、文化生活贫乏。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都要有相应的文化生活来满足群众的需求,但是文化生活都仅仅局限于打牌、喝酒等方式,在酒精或物质利益的刺激下,人们往往因为琐事致使伤害案件的发生,如犯罪嫌疑人谢某是我市某国企的下岗职工,某天下午在看人打牌时和受害人发生矛盾,谢某将受害人右手拇指咬掉,造成受害人轻伤。

6、工作中方式不当引起矛盾激化。在不少执法单位,一些执法人员执法时语气粗暴,动作野蛮,没有和当事人做好沟通,造成矛盾进一步激化。如张某故意伤害一案,张某系我市某行政执法单位的一名执法人员,在执法时没有和商户(受害人)及时沟通,双方在争吵过程中发生肢体冲突,造成受害人左耳膜穿孔。

7、依仗自己年龄大、倚老卖老,且溺爱心理强。在所调查分析的50名犯罪嫌疑人中,55岁以上的只有2名,最大的为60岁,他们犯罪的共性是因为过分溺爱孩子,而且仗着自己年龄大,别人不敢对自己怎么样,做什么都应该。如陈某(60岁)故意伤害一案,其外孙和受害人发生口角后,陈某一是护短,再者自己年龄大、辈分高,就随意殴打受害人,还教唆其外孙拿砖头砸受害人,造成受害人多处受伤,均为轻伤。

8、性格偏执,在自己身处劣势时,一时冲动造成伤害结果的发生。仅2009年上半年,源汇区院就办理了2件这样的案件,后果均是致人死亡。这两个案件的共性就是犯罪嫌疑人的性格古板、内向,在和受害人发生冲突后,对方人多,自己身单力薄,在局面上不占优势,一时冲动给对方造成伤害。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均不知对方已死亡。如犯罪嫌疑人李某故意伤害一案中,因李某的女友和自己断交,就到其女友学校找女友说事,其女友拒绝和自己见面,李某就在学校门口等,其女友和多名同学外出吃饭归来时,犯罪嫌疑人李某上前继续纠缠,其女友的多名同学欲将李某扭送学校保卫处,李某在逃跑途中将追赶自己的王某扎死。

三、减少、预防此类案件发生的对策

为减少、预防此类案件的发生,构建和谐社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宣传和防范:

1、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尽管我国的普法教育开展的如火如荼,但还是有一部分人平时不注重学习,法律意识不强,我们要通过多种多样的宣传方式,以案释法,使公民树立起依法办事的观念,遇事时不是靠拳头说话,而是依靠法律来处理。

2、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和业务培训。要通过培训提高他们调解、处理纠纷的能力,注意发现纠纷隐患,避免矛盾激化。

3、要丰富广大公民的业余文化生活,特别是农村地区,应多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再一个就是拓宽致富渠道,使人们在精神文明生活得到充实的同时,物质生活也有进一步提高。

4、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基础上,健全防范制度。司法机关要坚持惩治与教育相结合,适时使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当宽则宽,该严则严,从而起到震慑和教育作用,同时还要加强防范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加强对高发人群、重点地区的监控,及时控制暴力案件的发生,以减少不安定因素的出现。



编辑:源汇 万中杰  上稿:源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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