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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亲戚骗得密码 偷走银行卡触犯刑律
投稿单位:  编辑:  发布日期:2015-10-09 19:47
    被告人马某(女)被银行卡迷住了眼睛,迷住了心窍,胆大妄为、利益熏心的她处心积虑地走上犯罪道路。近日,舞阳县人民法院对马某以盗窃罪依法作出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1年9月初的一天中午,被告人马某去到舞阳县孟寨镇某村(系马某娘家)找村民周女士闲玩,无意间发现周女士家中床头柜内存放的其父亲老周的邮政储蓄银行卡一张,就顺手牵羊地装进了自己的衣兜内。9月11日下午5点左右,被告人马某冒充老周的外甥女给老周打电话问密码,没有任何防备的老周说出了银行卡密码,次日上午7点左右又打电话确认后,就骑车到县城邮政储蓄银行盗取现金3020元,并将其中3000元转存到自己的卡上。同日,周女士说银行卡丢失,并怀疑到是去自己家玩的被告人马某偷走的,老周的外甥女又证实没有打电话问密码。在10月7日补办卡时发现卡中的3000多元钱被盗,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被告人马某10月8日被刑事拘留。

    该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302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案发后被告人积极退赃并取得谅解,认罪悔罪,可酌定从轻处罚,故判决如上。



编辑:苗晓娟  上稿: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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