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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中院举办全市法院案例指导工作培训班
投稿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10-22 15:39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法院业务法官学习、钻研、参照指导性案例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广大办案法官办理精品案件、总结审判经验的自觉性和使命感,提高广大案例工作者选、编指导性案例及各类典型案例的工作水平,按照市法院年度培训计划,经市法院领导同意,漯河中院于10月16日举办了全市法院案例指导工作培训班。培训班邀请省法院研究室综合科科长马磊同志授课。全市两级法院研究室人员及一线审判法官近80人参加了培训。

    马磊科长结合自己对案例工作的学习、思考及近年来负责我省案例工作的丰富经验,围绕我国指导性案例制度的历史沿革及其与域外判例制度的差异比较、指导性案例的选、编、用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实施细则》的理解与适用等内容进行了精彩讲授。特别是针对培训学员提交的具体案例,马科长就案例编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性案例的编写规范及技巧等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点评。

    课后,参加培训的法官纷纷表示,本次案例工作培训非常必要,马磊科长的讲授深入浅出,既有较强的理论性,又对一线法官如何参照指导性案例办案、对案例工作人员编写典型案例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参加本次培训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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