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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中院副院长郭桂梅调研全市人民法庭工作
投稿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10-27 08:51
       10月12日至14日,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郭桂梅带领民三庭庭长于忠祥一行深入到全市人民法庭进行调研,实地查看了全市15个人民法庭基本建设、法庭“五小建设”和审判法庭建设,调研人民法庭收结案情况、案件性质及亟待解决的法律适用问题,了解实行立案登记制度后受理案件变化情况和巡回审判工作、庭审直播、小额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情况,审判业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
       在调研中,郭桂梅副院长一行听取了法庭庭长汇报、同法庭干警座谈,还征求了主管院长和院长的意见和建议。郭桂梅副院长指出,人民法庭植根基层,最接地气,与人民群众联系最紧,是人民法院落实司法为民的关键所在。虽然近几年人民法庭建设取得长足的进展,物质装备和经费保障得到进一步加强,但是由于法庭地处偏僻,工作生活条件仍然有待于进一步改善。近几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各种矛盾纠纷以案件的形式涌入法院,人民法庭处理的民间借贷案件、婚姻家庭案件、交通事故案件日益增多,案多人少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广大人民法庭工作人员特别是法官工作压力增大,“送达难”问题仍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但是人民法庭干警克服困难,案件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工作作风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对法庭工作满意度逐年提高,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法庭干警的努力。对于下一步工作,郭桂梅副院长指出,一是各县区院要继续加大对人民法庭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大设备投入,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改善人民法庭干警的工作生活待遇,强化干警的安全意识,使广大干警安心在法庭。二是通过举办案件研讨会、经验交流会、业务培训,以案说法,统一司法尺度,提升人民法庭干警的业务素质。三是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在处理婚姻家庭案件涉及家庭暴力的,要大胆适用用人身保护令。四是进一步推进巡回审判工作。对于农村赡养纠纷、相邻权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要送法到村,开庭在村,进行巡回审判。五是要积极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提高审判效率。对于符合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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