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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23名农民工的权益
投稿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12-18 16:11
         2015年12月18日上午,郾城区法院举行涉农维权专项活动案件款发放仪式,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郭桂梅、郾城区法院副院长王戈新向农民工代表张雪英、金天佑发放维权专项案件款147452元。大河网、漯河日报、漯河有线电视台记者全程见证案件款发放。
         金天佑、张雪英等23人申请执行某有限公司拖欠工资及劳动争议案件,由于公司合并重组,与公司多名员工解除了劳动合同,但该公司未在用工期间为这些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拖欠了部分员工的工资,涉案标的147452元,经法院调解后,该公司仍不履行义务。金天佑、张雪英等23人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由于案件涉及民生,且申请人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大,郾城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要求执行局干警办好农民工工资案件,不能让农民工兄弟既流汗又流泪。我院执行一庭副庭长李炎钊等干警数十次与社保经办机构沟通,了解相关政策,同时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明理,告知被执行人如不履行义务,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曝光台予以曝光,迫于我院强大的执行压力,被执行人最终将全部案件款缴至我院账户,履行了全部义务,23件涉及农民工权益的案件得以全部执结。
        针对执行难问题,在涉农涉民生案件专项活动中,我院执行局重拳打击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犯罪行为,充分运用执行联动机制,将老赖纳入黑名单,限制其贷款、招投标、出入境等权利。公开曝光涉农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29人次,促使主动履行83件,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23人和3个单位进行了拘留和罚款。
         为增强活动声势,扩大活动效果,我院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截止目前,涉农维权视频直播案件21件,在各级新闻媒体发表宣传信息稿件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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