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前段时间,我被高某驾驶机动车撞伤,交警队认定高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在交警队的调解下,我们双方也达成了调解协议,高某愿意一次性赔偿我损失8万元,定于一周之内给付。可是一个多月过去了,他仍不愿意拿钱给我。请问,我能否直接到法院申请执行?
王华伟
王华伟同志: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此,如果高某未按协议履行,你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高某,而不能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调解协议。待法院作出调解或判决后,你才可以持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