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因交通事故,我面部被车刮伤,都20多天了,还有一道印痕,我才20岁,脸上那么难看,我快伤心死了,可是经鉴定不构成伤残,我听说不构成伤残就没有精神抚慰金。请问是这样吗?
小 雅
小雅:你好!
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伤情构成伤残,法院一般会酌情判决支付精神抚慰金,但这并不代表构成伤残是获得抚慰金的唯一依据。你才20岁的女同志,面部受损肯定会给你心理造成较大伤害,因此,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支持你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