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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办案成常态
投稿单位:未知  编辑:长安网  发布日期:2017-08-30 21:15

“我是召陵区人民检察院的曹伟,是你这个案件的主办检察官......”

就是不知道犯罪嫌疑人知道自己的主办是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是该哭还是该笑呢?

8月14日上午,召陵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伟来到漯河第二看守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涉嫌交通肇事一案进行讯问。

这是该院检察长最近以普通检察官身份主办的第二起案件。出示证件,自我介绍,告知嫌疑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围绕犯罪事实和犯罪情节依法进行讯问,每一个步骤,每一套环节,整个办案流程,都彰显出一名经验丰富的检察官优秀的专业素养和讯问技巧。

落实开展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召陵区人民检察院由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到一线办案已成常态,实现重心下沉,回归办案本位,充实一线力量。该院严格实行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要求,让有办案能力和办案经验的院领导回归办案一线,带头办案,建立以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司法技能、外部评价为主要内容的检察官办案业绩评价体系,引领和激励入额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司法水平,提升检察公信力。

 

 

 

来源:召陵检察院 许锦 思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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