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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骑摩托车抢劫前脚刚出后脚又进监狱大门
投稿单位:  编辑:  发布日期:2015-10-09 19:23

2009年9月8日,刚刚被刑满释放的龙城镇常湾村村民李某因涉嫌抢劫罪被郾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1994年李某因犯故意伤害罪、抢劫罪被原郾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2008年12月刑满释放。刑满释放后的李某在家人的帮助下有了一份工作,每月能赚千把块钱的生活费。2009年8月25日晚上23时许,李某下班后驾驶一辆红色男式摩托车,由于摩托车没有牌照,李某害怕被交警查获,就沿沙河河堤向西,走到沙河桥北口河堤西150米处,看见前面一个骑着自行车的人(被害人张某)在打电话,看看四周无人、一片漆黑,李某顿生歹意。于是他加大油门走到被害人的前面,等到张某走到跟前时,一把将张某从车子上拉下来,抢劫其黑色直板摩托罗拉手机一部,并对张某进行威胁、掐脖子,对其搜身,由于张某呼救,李某逃窜。后一路过的好心群众帮助张某拨打了报警电话,犯罪嫌疑人李某被及时出警的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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