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检察风采 > 案件直击 >
销售假食品 逮你没商量
投稿单位:  编辑:  发布日期:2015-10-09 19:23

近日,因在漯河市郾城区孟庙镇某饮料厂购买某注册商标的罐头及饮料的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五里墩村的肖某被郾城区检察院以涉嫌销售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批准逮捕。

2008年8月,该肖在市场上看到其生活居住地鄂州市场畅销湖南产的家家红、辣妹子橘片爽罐头,就与很早就认识的漯河市召陵区万金镇曾经干过销售的张某(现批捕在逃)电话联系,看能否生产这两种罐头,张某让其来漯河商谈。该肖于2008年漯河食品节期间来到漯河。经张某引见,见到了加工、生产饮料的杨某(现批捕在逃),三人面谈后商定肖某提供两种罐头样品可生产加工。此时,该肖发现杨某生产有假冒的娃哈哈系列产品,回去后与张某、杨某电话商定以每件18元的价格购买杨某生产的爽歪歪商标饮品1000件。2008年10月份,该肖带着家家红、辣妹子橘片爽罐头各一瓶再次来到杨某的厂里,三人商定以每件18元的价格为肖某生产二产品。2008年10月份,肖某分两次为杨某提供的李某(杨某的女朋友)的农行卡汇入三万元预付款。从2008年11月份至12月份的两个月时间里,肖某共购得杨某为其生产的假冒家家红、辣妹子橘片爽罐头六次(车),计11000件(箱),计款198000元。2009年1月该肖又向张某的邮政储蓄卡汇款28500元购买杨某生产的爽歪歪饮品1500件,总计该肖经张某介绍销售杨某生产的假冒注册商标家家红、辣妹子橘片爽罐头、爽歪歪饮品价值244500元。后来,肖某在鄂州市鄂城区的家里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编辑:郾城区  上稿:郾城区 




编辑:  投稿单位: 
栏目列表
图片新闻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