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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次“碰瓷”敲诈得手 以为找到发财捷径
投稿单位:  编辑:  发布日期:2015-10-09 19:23

罗某和黄某均系广东省佛冈县人,他们外出打工时认识,后罗某又在网上认识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瑶自治县巴马镇的覃某。早在2008年10月份,罗某跟着马某(在逃)、阿郭(姓名不祥在逃)来到漯河,三人与某敲诈后,窜至漯河市沙北天山路中段,由阿郭骑自行车带着马某又南向北,故意撞在迎面过来的周某的电动三轮车上,三人以马某被撞伤为要挟敲诈周某现金2200元。尝到甜头的罗某与黄某、覃某预谋以此方法敲诈别人的钱财,于是他们来到漯河,2009年3月20日三人预谋以假碰车为名敲诈钱财,三人窜至郾城城关井冈山路北段,谭某骑自行车带着黄某由北向南故意撞在迎面过来的刘某的面包车上,三人以覃某被撞伤为名要挟敲诈刘某现金1000元。2009年3月25日下午,三人用同样的方法撞在了陈某驾驶的机动三轮车上,四人一块到郾城区中医院看病,罗某、黄某趁机向司机陈某敲诈现金2000元,正在商量时,被前往中医院办事的被害人周某的同时张某认出并及时报警。后三人在逃跑的过程中被抓获。2008年4月29日,漯河市郾城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犯罪将犯罪嫌疑人罗某(女)、黄某、覃某批准逮捕,后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覃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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