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检察院“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九件实事之四:打击破坏环境资源
投稿单位: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日期:2016-02-23 11:19
2015年以来,漯河市检察院按照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的落实,并下发《关于印发〈漯河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九件实事〉的通知》,对承诺事项进行任务分解,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切实把承诺事项逐一落到实处。今天为你推出“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九件实事之四: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以保障民生民利。
据了解,去年以来,根据省院工作方案的部署,结合漯河市实际,该院制定了《漯河市检察机关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实施方案》,与公安、环保、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签了《关于办理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办法》并下发执行,规范了专项立案监督流程。
目前,该院通过“两法衔接”网上信息共享平台和自行发现线索5起,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案4人,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效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雷建民专门就该专项活动作出批示:环境资源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和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是重大民生,希望市院以两项专项活动为契机,突出问题导向,措施到位,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去年,临颍县院召开专题会议,积极安排部署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舞阳县院组织县公安局、卫生局、药监局、土地局等13个司法和行政执法单位召开联席会,传达高检院和省、市院“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实施方案和工作要求,安排部署“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工作。
据悉,去年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以来,郾城区院与区公安分局、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执法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督促各执法机构及时将行政执法案件录入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办理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1件1人,假冒注册商标案1件1人。
源汇区院侦监、公诉部门组织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召开座谈会,共同探讨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相关问题。召陵区院抽查了相关行政机关行政卷宗26册,对环境资源监督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检察机关信息共享、案件移送问题上进行了复查和监督,确保“两法衔接”机制有效运行。(田明杰 刘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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