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检察院公诉部门组织庭审观摩效果良好
投稿单位: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日期:2015-11-06 16:11
近日,漯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某某故意伤害一案,在临颍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为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及庭审技巧,从而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市检察院公诉处组织20余名公诉干警观摩庭审,取得良好效果。此次庭审组织有序、程序合法、审理规范,公诉人仪表气质简洁庄重,法庭气氛庄严肃穆,是一次非常成功的庭审。
庭审中,公诉人证据分组合理有序,脉络清晰,环环相扣,完整严密,法庭辩论针对性强,言简意赅,一语中的。法律文书制作格式规范,内容详实,说理清楚,有理有据,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在庭审结束后的座谈中,参加观摩的20余名公诉干警对此次庭审反响强烈。大家普遍认为,公诉人指控有力,反映敏捷,语言流畅,展示出公诉人高超的庭审驾驭能力、扎实的业务素质、实用的庭审技巧、沉着冷静的气质、敏捷的应变能力、良好的心理素质,很好的履行了国家公诉人的职责,既准确地指控了犯罪,又起到了犯罪预防的教育目的,达到了预期的司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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