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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检察长赵顺宗提出要从四个方面加强侦查监督工作
投稿单位:  编辑:  发布日期:2015-10-09 19:16

      在8月27日召开的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会议上,市检察院检察长赵顺宗提出,要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为出发点,从四个方面着力加强侦查监督工作,不断提高侦查监督工作水平。

      一是要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工作职能作用。依法履行审查逮捕职责,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严重职务犯罪以及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活动,全力办好对当地有影响、各方关注、敏感性强的案件,尤其是要办准办好新闻媒体、网络关注甚至热炒的案件。准确把握逮捕条件,正确处理好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宽与严、支持配合与监督制约的关系,既最大限度地使逮捕措施满足侦查工作的需要,有力惩治犯罪,又最大限度地减少逮捕,切实保障人权。要正确适用附条件逮捕,严格审批程序,加强跟踪审查。准确把握群体性案件中的刑事打击面,对群体性事件引发的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要坚持打击少数,团结教育大多数。严格掌握逮捕必要性条件,注重严格审查事实和证据,在确有逮捕必要的情况下作出逮捕决定。辩证看待批捕准确率,不能简单以起诉甚至判决标准来看待逮捕标准,要看逮捕是否有必要。认真做好释法析理化解矛盾工作,认真践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改进执法办案的方式方法,努力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

      二是要切实提高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的质量、效果。坚持正确的监督指导思想,正确处理敢于监督与善于监督、依法监督的关系,正确处理监督与配合的关系,正确处理监督的准确性与权威性的关系。突出监督重点,着力解决有案不立、以罚代刑、违法立案、刑讯逼供、违法使用侦查手段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严格启动监督程序。注重监督的方式方法,注意多种不同监督方法、不同层级监督方式的综合灵活运用,加强跟踪监督,保证监督效果。强化监督工作机制建设,实现检察机关与各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监察机关之间的衔接、信息共享。把查处司法腐败与加强侦查监督结合起来,用好初查权,加强与自侦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对司法不公背后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促进监督由“软”变“硬”。

      三是要认真做好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按照高检院的安排,从9月1日起,市县两级院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改革工作就要全面启动。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的改革措施,对于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监督,保证办案质量,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增强检察机关办案工作的公正性和公信度,具有重要意义。全市两级院要从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高检院对改革的要求上来,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要加强对办案人员的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确保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尽快适应新制度新规定对侦监工作的新要求。

      四是要高度重视加强侦查监督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检察长座谈会暨教育培训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推动侦查监督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提高侦查监督队伍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正确执行法律和刑事政策的能力。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业务培训工作和岗位练兵活动,增强侦查监督人员的实务技能。要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内部监督和管理,督促干警按法律办案,按制度办事,从制度上最大限度地避免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努力建设一支严格、公正、文明、廉洁的侦查监督队伍。

 



编辑:行晔杨  上稿: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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