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郾城区检察院建立办案安全绿色健康通道切实保证被讯问(询问)人
投稿单位:  编辑:  发布日期:2015-10-09 19:16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切实保护犯罪嫌疑人、证人等被讯问(询问)人在办案期间的人身安全,杜绝办案安全事故,最近,郾城区检察院法警大队以切实提高履职能力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为核心,积极探讨和总结,推出了由区检察院与区人民医院联合建立的办案安全绿色健康通道,解决办案安全事故的零空隙。

为更好地规范此项工作的开展,由区检察院与区人民医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办案安全绿色健康通道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了具体措施:1、职责承担部门为郾城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郾城区人民医院急救中心;职责实施对象为被采取传唤、拘传等措施到检察院办案工作区接受讯问(询问)的犯罪嫌疑人、证人,以及变更措施后到指定场所的犯罪嫌疑人;2、法警大队对办案安全的防范措施主要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跟踪预防,急救中心积极配合,出诊医师应与法警和办案人员根据不同情况作出防范预案,具体做到:一是当被讯问(询问)人员被传唤到案后,首先由法警就他们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了解,然后由急救中心指派的医生对其进行健康检查,根据诊断情况,由医生和法警、办案人员共同研究制定预防措施。二是当被讯问(询问)人员的身体状况影响案件的正常进行时,由急救中心指派医护人员进行陪护观察,遇到紧急情况做到及时处置。三是犯罪嫌疑人在被采取强制措施送到指定场所前,医院应对其进行健康检查;3、法警大队要定期不定期组织急救中心的医护人员开展保密知识培训,每年培训不得少于3次;4、急救中心要定期对司法警察和办案人员进行医药知识和急救知识培训。对预防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药物的使用进行常识性讲解;5、为避免突发事件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区人民医院指定一台120急救车,24小时待命服务。为区分日常120电话的求救,并保证紧急情况下电话畅通,指定专门救助电话:0395-6165120;6、法警大队和自侦部门与急救中心要保证每季度开展一次有关绿色健康通道的联席会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措施。

为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意见》中明确要求:1、案件案件办理前,法警大队要与急救中心提前沟通,对与涉案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可能影响案件办理的医护人员,要求予以回避;2、参与绿色健康通道的法警大队和急救中心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以严谨、求实、高效的工作作风,保证被讯问(询问)人的身体健康安全。对在工作中失职、渎职或者其他行为侵犯被讯问(询问)人的合法权益,或对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造成影响的,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党政纪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为提高领导的重视程度,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推动该项工作健康有序进行,专门成立了以主抓办案安全工作的常务副检察长为组长、分管自侦部门工作的副检察长和区人民医院院长为副组长的办案安全绿色健康通道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检察院法警大队,由反贪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法警大队大队长和急救中心主任分别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该项制度实施近一个月来,法警大队组织急救中心的医护人员开展保密知识培训1次,医院为4名被讯问(询问)人员开展了身体健康安全检查,没有出现一起办案安全事故,保证了案件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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