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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召开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改装企业火灾防范集中约谈会
投稿单位:市公安局  编辑: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11-13 12:43
  11月2日下午,市局组织召开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改装企业火灾防范集中约谈会。市局党委委员、调研员钮遂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消防支队政委殷传宝主持会议。市直相关单位、局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市区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改装企业法人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市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治理工作方案》,分析了当前电动自行车火灾形势,对落实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参会人员观看了电动自行车燃烧实验及典型火灾事故视频。
  就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钮遂长强调,一要认清形势,提高防范意识。今年以来,我省发生多起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引起的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极其深刻,各单位一定要正视目前电动自行车领域存在的安全问题,务必认真履行好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企业社会责任和法定代表人法律责任,决不能有半点侥幸和懈怠,严格执行国家技术规范和标准,建立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单位、企业安全发展运行。二要依法经营,落实主体责任。各销售单位要从合法渠道进货,依法销售合格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不得私自改装、拆解原厂配件,不得更换大功率电瓶、拆除减速器等关键性组件,严禁销售“三无”电动自行车;各维修改装单位不得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不得利用废旧电动自行车改装、拼装新车;各单位负责人要自觉、严格、认真遵守消防和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经营,严格规范管理,把保护顾客和员工的人身安全作为核心要求,强化公共安全保障。三要齐抓共管,强化监管责任。各部门要切实将消防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针对目前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形势,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扎实做好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各项工作,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全市公安机关要会同质监、工商部门,经侦、交警、消防等警种要整体联动,共同整治;各单位要对照要求,围绕存在的突出问题一项一项进行梳理,一条一条拿出整改落实意见和措施,为全市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尽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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