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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颍县检察院采取四项措施积极参加“平安建设逐乡”活动
投稿单位:  编辑:  发布日期:2015-10-10 11:27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全县第二批“平安建设逐乡”活动的组织领导,县检察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春华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办公室、政治部、后勤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干警成立办公室,全力组织协调本次活动。王春华检察长在全院“平安建设逐乡行”活动动员会暨活动组织成立会上,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服从县委、特别是县政法委的领导,要求队员吃住在村,工作踏实,处事细致,坚决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县检察院要积极整合各项资源,调配力量,实行侦捕诉一体化,对各类违法犯罪案件实行专案专办、专案快办,确保不在检察环节出问题和案件滞留;三是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抽调得力人员参加此次活动,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保证无一人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二、提高能力,加强培训。为增强“平安建设逐乡”活动的有效性,县检察院对参加这次活动的驻村干警进行了针对性培训,从农村工作经验、村规民俗、法律政策到工作方式方法进行了全面培训,培训时间在20个小时以上。

    三、全力参与,加强保障。一方面是人员保障,县检察院从各科室抽调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有农村工作经验的11名干警参加本次活动。另一方面是物质保障,对工作队员的被褥、生活用品及活动用车,县检察院都优先给予保障,王春华检察长亲自安排有关事宜,保障活动无后顾之忧。

    四、注重效果,加强业务。为达到“平安建设逐乡”活动建设平安临颍这一根本目的,县检察院扎实开展控申、民行、纪检等业务工作,对前期排查出来的和群众来信来访的信访案件,分类排队,定人包案、定期定责,达到息访罢诉、案结事了、群众满意。目前已有三起信访案件正在处理,有一起案件已经处理完毕,当事人满意并表示不再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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