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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陵区检察院建立案件质量考评机制
投稿单位:  编辑:  发布日期:2015-10-09 09:25

     今年初,召陵区检察院制定实施了《案件质量考评办法》及考评细则,建立健全了奖惩激励机制,对案件质量实行常态化管理。该院专门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案件质量考评领导小组,各内设确定一名案件质量督查员负责对本部门办案情况督促检查,案件管理部门每周至少一次对各部门在办和办结的案件进行抽查,重点评查不捕、不诉、自侦、信访、重特大疑难等案件。

     案件评查结束后,组织召开案件质量剖析会,由案件质量管理办公室撰写《案件质量考评通报》,对评查出来的问题和瑕疵,分析情况,剖明原因,提出对策,及时通报给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和案件承办人进行限期整改。

     今年一季度,共检查案件86件,对提押证填写、讯问提纲、讯问笔录制作、审查终结报告、送达回证和权利义务告知等六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在全体干警大会上作了讲评,并在该院内网进行通报,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提升,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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