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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公安局干河陈分局2016年 承诺为民办理的实事
投稿单位:未知  编辑:源 汇 区  发布日期:2016-10-10 10:06
  一、实行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各类涉及户口性质变更的审批一律停止。对居民自愿更换户口簿的,应当按规定予以换发。
    二、缩短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限。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限由法定的60天缩短至40天。在高考、征兵等特殊时期,对急需用证人员,开辟“快速通道”,实行制证信息快速审签、快速制证、快速发放,确保群众20天内领取证件。
    三、改进户籍窗口服务。全市户籍窗口办公系统实行电子档案和公安网内部办公系统网上审批。城市区户籍室以及业务量较大的农村户籍室有条件的地方设置语音电话、自助服务机,开通微信公众平台,为群众提供咨询。节假日采取电话预约办公,及时受理急办业务。实行户籍办理延时服务,延长工作时间,直至为最后一个群众办理完毕。
    四、提供应急“绿色通道”服务。对运送危重病人的车辆和中小学生集中出行通行高速公路所乘坐的校车、包车,可视情采取警车带道、接力护送等方式,优先保障便捷安全通行高速公路。对运载大型不可解体货物和执行抢险救灾、应急救援任务车辆,提供引导、护送等保通服务。
    五、建立“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积极协助市局开通全市公安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逐步将治安、户政、交管、出入境、科技、消防等公安行政服务事项纳入平台,为群众提供相关政策公示、受理办理、进度查询等服务。
    六、农村地区实行下乡上门办理业务。在农村地区实行民警包村工作制度,包村民警定期“下乡入户”,对群众有关申请及时受理、代办或协助办理,并对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群众,将办理好的证件送至居民家中。定期组织“流动车管所”、“流动户籍室”等,为农村地区群众提供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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