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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投稿单位:  编辑:  发布日期:2015-10-09 09:09

    一、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该委对发展改革系统行政执法依据进行了认真梳理,印发了《漯河市发改委执法岗位责任制度》、《漯河市发改委行政执法标准》、《漯河市发改委行政许可公示制度》、《漯河市发改委行政许可告知制度》、《漯河市发改委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漯河市发改委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三年来,该委没有发生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事件,2007年度被评为法治机关创建工作先进集体。

    二、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加强民主集中制,制定落实《党组工作规范和议事规则》,坚持主任办公例会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干部使用考核、人事任免、财务审批”三公开制度。二是制定了《漯河市发改委行政许可办理程序规定》,进一步简化、规范了我委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的接收、批分、审核、受理与不予受理、期限、签发、用印、公示等办理程序。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发和审查备案工作。

      三、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动态性内容及时更新。一是通过该委网站,把执行的有关法律政策, 行政职能职责、机构设置,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结果、以及投诉电话等全部公开。二是利用“明白卡”的形式将该委的行政事项、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办事期限等向企业公开。三是通过新闻媒体等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布。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草案)在漯河日报全文刊登,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天然气价格调整、城市供水价格调整和垃圾处理费征收等,通过报纸、电视、电台向社会公告、公示,并按法定程序召开价格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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