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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颍县检察院“众拳出击”护蓓蕾
投稿单位:未知  编辑:48-365365  发布日期:2018-06-28 11:23
    近年来,临颍县检察院在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预防与惩罚并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在该院五年规划的统筹下,以“五大建设”为着力点,不断探索、创新未检工作模式,众拳出击,使该院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权益保护社会体系建设上迈上新台阶。

“第一拳”

联合多行政单位,整合社会力量,构建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

以 “检察开放日”为契机,该院未检部门拟制《关于建立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社会化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草稿,分别与共青团临颍县委员会、县妇联、县教科体局、县民政局会晤,根据各单位意见,不断修改完善,邀请多单位会签该文件。该文件就合适成年人队伍建设、社会帮教体系建立、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心理疏导、校园整治、留守儿童特殊保护等为重点内容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保护体系构建等问题和多部门达成共识。各会签单位认领各自任务,共同参与,发挥职能优势共同构建未成人犯罪预防与权益保护社会支持体系。    

 

另外,该院聘请二级心理咨询师为义务心理咨询师、团县委及妇联等单位人员为合适成年人并为其颁发聘书,支持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疏导、未成年人讯问合适成年人到场等工作的开展。
 

“第二拳”

联合政法机关,加强配合衔接,完善办理未成年人案件配套工作体系。

 

该院与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多次沟通协调,并牵头于检察开放日活动当天成功会签《关于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做好衔接工作的意见(试行)》,就法律援助、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的衔接配合方面形成常态工作机制,推动了办理未成年人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建立。
 

“第三拳”

建立我市首个未成年人帮教基地,形成司法借助社会力量长效机制

 

为改善涉罪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帮助其正确认识自我、接纳自我,真诚悔罪并尽快重归社会,该院与民政部门联系、合作,在临颍县城关镇敬老院成立未成年人帮扶教育基地,并于2018年5月30日举行揭牌仪式。这是该院主动延伸检察职能,携手与民政部门共同促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权益保护、形成司法借助社会力量长效机制的有益探索。
 

“第四拳”

制定实施细则、编制宣传册,将“送法进校园”活动规范化、常态化。

 

该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临颍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际,制定《临颍县人民检察院“送法进校园”活动实施细则》,该细则将“送法进校园”活动基本任务、基本要求、宣传对象、内容、方式等作了详细规定,为该院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开展提供规范性的指引。该细则的颁布将临颍县检察院“送法进校园”活动常态化、规范化,让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工作形成该院常态工作机制。同时,该院未检部门认真编制《阳光伴我成长,法律为我护航》法制宣传读本,图文并茂,对校园欺凌、性侵等校园常见犯罪危害、预防等予以阐释,让未成年人对校园犯罪行为加深认识、提高警惕、远离犯罪。
 

今后,临颍县检察院将继续探索,创新工作模式,不断提高未检工作水平,推动未检工作实现新发展,创造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未检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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